凤凰县“三个到村”推进农村平安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6:17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本报11月20日讯(记者 沙兆华)凤凰县全面推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三个到村”,社会治安整体水平提高。截至目前,该县今年信访总量同比下降51%,农村盗抢等可防性案件发生率同比下降了19.2%。

  2006年,凤凰县提出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政法机关深入到基层农村,推出了“综治专干配备到村,综治工作考评到村,综治经费保障到村”的“三个到村”举措。为此,在全县所有村委会配备了综治专干,共359名,村综治专干配备率达100%。明确村综治专干负责普法宣传、上报信息、排查隐患、化解矛盾等8个方面的工作。为了彻底消除社会治安盲区、死角,各村组建了民兵巡逻队、义务消防队、护寨队、打更队等,每个村民小组配备了1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治安信息上报,协助村综治专干处理一般性矛盾问题。村里发生矛盾纠纷,小组信息员上报情况后首先由村综治专干出面调处,调处不了的问题由村委会协调解决,若遇到重大事故或村际纠纷则及时向乡镇综治办和县综治办报告。群防群治网络体系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实现了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重大刑事案件下降和人民群众治安满意度上升的“三下降、一上升”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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