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坐镇本报 市民热线火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6:5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下午,市交管局勤务处、宣传处相关负责人来到本报值守热线,就三大通告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接受市民朋友的咨询。两个小时内,近50位市民朋友打进本报热线,绝大多数咨询都围绕着货车入城时间、一次乱停乱放会不会面临两次处罚等问题展开。

  李先生:通告中对取得《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车在高峰期间通行进行了新的限制,我们到底该按照行驶证上的时间通行还是该按照新的通告时间通行?

  交警:对取得《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用于运载货物的货车,由于这部分行驶证是通过拍卖得到的,我们将履行先前的承诺,这部分货车可仍然按照行驶证上的通行时间通行,对于以后取得的《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我们将实行新的限制时间;对取得《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渣土)》的运载渣土的车辆,由于这部分是由交管部门核发的临时行驶证,我们将按照通告精神,在其行驶时间上根据通告进行限制。

  市民张女士:通告中所说的“摄像取证”,是指只有用摄像机进行摄像取证后的车辆才会被处罚吗?

  交警:通告中所指的“摄像取证”,包括用流动电子警察、照相机、摄像机等收集到的证据,所取得的证据进入“电子警察”处理系统,通过邮政快递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交通违法通知书邮寄到车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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