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受保护 法律少缺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7:58 燕赵晚报

  欲做大做强的家政行业被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拖入两难境地。按照新法规定,保姆作为劳动者,因其职业的特殊性,至今都未列入《劳动法》的保障范畴。昨日,数十家家政企业无奈宣告,行业内刚刚起步的“员工化管理”被迫中断。(11月20日《新快报》)

  风尘仆仆、勤劳肯干、数量庞大、不可或缺,这样一个劳动群体,理应在《劳动法》中找到生存的“庇护伞”,以解除谋生不易、维权渠道不畅的困窘现状。庄 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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