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练手”的刘某把自己送上了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7:58 燕赵晚报

  本报讯(记者 张瑞谦)今年6月29日,省会桥东区华夏家园附近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没有驾驶证的刘某在驾驶汽车时,将油门误踩为刹车,结果酿成11人受伤,2人死亡的惨剧(本报今年6月30日A10版曾进行报道)。昨日,桥东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肇事者刘某在法庭上向被害人家属道歉,并表示要尽最大努力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肇事者来自福建

  自称事发时在练车

  刘某1964年出生,福建人,初中文化,系来石务工人员。当刘某出现在法庭上,他面对的不仅是法官,还有前来旁听的众多受害人家属。

  “以前在福建老家,在别人的指导下,我只驾驶过朋友的面包车!”刘某没有汽车驾驶证,他所拥有的只是摩托车驾驶证。“事发当时,我只是受好奇心驱使,用朋友的车练练手,谁知道……”

  检察机关查明:6月29日上午10时许,刘某持摩托车驾驶证驾驶车牌为冀A8K××ד吉利”牌轿车顺石家庄市大经街由南向北行驶至东风路与大经街交叉口南侧时,与同向骑自行车正常行驶的被害人李某挂碰。随后,又快速冲向东风路口北侧大经街口东侧便道上时,将在道路上和便道上的车辆及多人碰挂,最后撞到大树后才停住车,致13人受伤,其中被害人于某、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责任认定刘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刘某表示没有异议。“练车的时候,汽车熄火了。打着再挂挡,汽车就蹿了出去,当时已经反应不过来了。”刘某介绍当时的情况时说。

  “无证驾车意味着什么?”“你开车时,车主知不知道?”“车钥匙是从谁手里拿的?”面对这些问题,刘某没有说一句话。

  肇事者当庭道歉

  死者家属痛哭失声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无视交通管理法规,无驾驶轿车资格驾驶车辆,致2人死亡,11人受伤,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33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某说,出事之后自己后悔莫及,他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予受害人赔偿。由于刘某来石家庄打工,也没有太多的积蓄,刘某表示要将自己刚买的一套二手住房卖掉,来弥补自己犯下的罪。他说,自己在被关押期间还专门给受害人家属写了致歉信,希望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由于此案的受害人比较多,刘某又是名打工人员,按照国家赔偿标准进行赔付,也不太现实。为此,审判此案的法官也希望刘某能通过朋友、老乡等人,积极募集赔偿款,这也是对受害人家属的一个安慰。

  “对不起,我很后悔……”刘某的当庭道歉很是诚恳,但毕竟惨剧已经发生,人的生命是多少钱也买不回来的。就在刘某低头道歉的同时,坐在旁听席上的一位妇女再也忍不住了,把头埋在臂弯里痛哭起来。据旁边的一位受害人介绍,这是此案中一名被撞死老者的女儿。

  法庭将择日对刘某进行宣判。

爱问(iAsk.com)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