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存在自首和立功表现 陈良宇秘书秦裕不服判提出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8:16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讯 据《财经》杂志报道,吉林高院11月19日对上海宝山区原区长秦裕上诉请求进行书面审理;同日审理的还有上海新黄浦集团原董事长吴明烈上诉案;上诉理由均认为存在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

  原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秘书秦裕,以及新黄浦集团原董事长吴明烈在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后,不服判决,分别向吉林省高级法院提起了上诉。11月19日,吉林高院对两人的上诉案进行了审理。

  知情人透露,吉林高院当日仅对两人的上诉请求进行了书面审理,并未正式开庭,且当日已经完成了书面审理的全部司法程序,不会再另行开庭,预计终审判决将于12月初下达。

  另据记者了解,在已经宣判的“上海社保案”涉案人员中,仅有秦裕、吴明烈提起了上诉。

  今年9月25日,长春市中院对秦裕案一审宣判。判决书称,1998年4月至2006年6月,秦裕在担任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韩国璋、吴明烈、张荣坤等人谋取利益,从中索取、收受贿赂款物折合682万余元。

  上海新黄浦集团原董事长吴明烈受贿案是“上海社保案”的重要关联案件之一,主要牵涉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新黄浦集团一事。今年9月19日,吴明烈受贿案一审开庭,吴被控收受华闻控股单位行贿总计1000万元。9月23日,吴明烈被判处无期徒刑。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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