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取消收费为流动人口减负30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8:16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1月20日讯 记者赵阳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刘玉浦在今天举行的中央综治委200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说,广东摒弃了过去向流动人口收费作为管理经费的做法,建立起以地方财政供给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全省取消的收费每年为流动人口减负三十亿元左右。

  据介绍,从2002年开始,广东省政府相继取消了原批准收取的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费、出租屋治安管理费、流动就业跟踪服务费等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前只保留暂住证工本费一项,每本收5元,其中广州市今年10月1日起率先取消暂住证工本费。至今年8月底,全省已为1300万流动人口办理工伤保险、为1015万流动人口办理医疗保险,分别占全国农民工参保人数的39%、30%。

  为了保障外来员工的合法权益,从2003年起,广东大力在外企、民企组建工会,2007年发展农民工会员100万人,同时开展“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维权活动,全省共建立了648个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保障农民工的民主权利,广东今年首次在农民工中推选省人大代表。

  截至目前,全省设立了370个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在粤农民工可以在广东省内各地直接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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