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确保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8:16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1月20日讯 记者徐伟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在今天举行的中央综治委200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示,教育部将推动城市地区将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充分挖掘现有公办学校潜力,确保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都能在城市及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据介绍,截至目前,各地普遍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两为主”政策要求,对本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作出具体安排,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除鼓励公办中小学扩大招收流动人口子女的比例外,一些地方还在流动人口聚居区,改建、扩建一批公办学校,进一步扩大教育资源、满足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需求。

  赵沁平说,下一步,教育部门将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筹备组织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进一步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寄宿需求。他强调,要坚决制止学校违反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的现象,通过设立奖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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