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8:16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1月20日讯 记者袁定波在今天举行的中央综治委200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表示,民政部将重点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争取出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条例》,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提供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

  李立国说,“十一五”期间,民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将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和中央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7亿元,支持350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目前,民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已经审核通过2007年、2008年建设规划项目,并将在2008年和2009年全部落实有待规划安排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

  李立国说,民政部积极调研,将在救助管理站引入社工专业人才,以进一步优化救助管理工作队伍,强化救助保护机构专业化的工作能力,提高救助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积极发展民间组织中的救助管理类服务机构,建立志愿者服务基地,继续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能力建设。

  李立国表示,要完善社区在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流动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把流动人口纳入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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