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系列保障惠及城乡每一个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10:18 扬子晚报

  宜兴市张渚镇犊山村农民温兰芳夫妇都在当地的村办企业上班。近日,厂里给他们补缴了社会保险。“听说我们以后如果没有工作了还可以像城里人一样领到失业金呢!”温兰芳高兴地说。

  温兰芳夫妇参加的是以前只有城镇职工才能享受的企业养老保险。从今年9月1日起,我省实施新的养老保险规定,在国内率先将长期以来仅限于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延伸到农村。今后,只要在企业上班,无论农村企业还是城市企业,无论是农民还是城里人,都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其实,在该制度出台之前,一些地方已经先行一步,引导乡镇、村办企业参加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来自劳动保障部门的统计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乡镇企业参加城镇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14.44万人,参保者绝大多数是农民。

  不仅是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城乡,扫除制度覆盖“盲点”,让社会保障制度惠及每一个人,正是我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方向。

  10月26日,我省出台专项意见,对全省500多万、占参保职工近一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进行制度性安排,解决了长期困扰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问题。

  11月1日,我省召开城镇居民医保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地确保年底前80%非从业居民参加医保。

  11月6日,我省出台意见,允许那些有过缴费记录,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续缴保费,缴满15年后可按月正常领取养老金。

  11月17日,我省宣布,将结合实际加快推进低保标准与国际一美元贫困救助标准接轨,争取三到五年内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全面达到人均每天一美元的保障目标。

  为解决广大留守农民的养老问题,我省正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个人出一点、集体补一点、财政贴一点”的保障思路,在每个省辖市试点。目前,全省新农保参保人数已经达到190万,高居全国第一。

  值得一提的是,在每一项制度推进过程中,公共财政都对那些有参保意愿、无参保能力的困难、弱势人群进行重点援助。在城镇居民医保中,那些因经济困难缴不起费的低保、重残家庭成员的参保费用主要由财政买单。句容、淮安、盐城等地通过成立爱心助保协会、爱心助保基金等形式,帮助家庭困难人员续保。在试点新农保的过程中,我省还明确规定,无论苏南还是苏北,公共财政都要对参保者“有所表示”。在东海,3000多位特困农民的参保费用由公共财政全额买单。在苏州、无锡,已进入养老年龄无法参保的农民每月可以获得政府发放的老年农民补贴。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陈震宁表示,解决纯农民和农民工的保障问题将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任务,也是今后制度安排的重点。我省正在抓紧推进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若干问题,基本原则是,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既注重现有制度的覆盖,推动所有用人单位与其他职工一样一视同仁地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又鼓励各地创新机制,逐步化解普遍存在的进城务工人员参保难问题。

  医疗和工伤是农民工最为关心的问题。我省已经明确,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建筑企业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不为农民工参保项目不得开工。在

医疗保险方面,重点推进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保。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强、就业不稳定、经济收入偏低、缴费参保能力较弱的特点,在现有医保制度框架内增强农民工参保的可选择性。如,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一视同仁地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以个人名义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也可选择参加就业所在地城镇居民医保。

  目前,我省

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机制初步形成,全省178万被征地农民已有143.2万人参加各类保险,下一步要继续从政策上和舆论上引导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做到即征即保。 本报记者 马健 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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