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创新“低保制”3.6万农民领取低保救助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11:39 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新闻网讯“幸亏每季度有300多元的低保金,日子才好过一些。”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新华村村民于凤云说。截至目前,大庆市已为近两万户共计36157人发放了农村低保救助金,共计894万元。

  2006年底,大庆市正式启动农村贫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各地都以前12个月的收入水平作为衡量标准时,大庆市民政局通过长期调研,实行以农民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以真正用于生活支出的财力为依据。这一创新做法使因疾病、求学、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等原因致贫的农村家庭得到了及时救助。今年7月,大庆市还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大庆市把农村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A类是指家庭成员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这类人群享受全额救助。B类是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长期患病和二级以上残疾的;C类是指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的。对B、C两类给予差额救助。救助分为两个档次,分别为每年每人944元和683元。

  为确保该保的一个不落,不该保的一个不保,大庆市农村低保实行动态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季度、每半年、每年还要分别核查。在喇嘛甸镇,所有低保人员的名单都贴在镇政府的公示板上,怎么补、补多少,村民们都一清二楚。

  为了让农村低保户快速得到救助,大庆市建立了农村低保统计数据电子信息台账,农村低保人数、低保类别、资金发放等情况一目了然。同时,还给农村低保户发放了电子支付卡,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低保户可到当地的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支取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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