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欺定谳迟未到案 台警方拘提柯赐海到案(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13:47 中国新闻网

  资料图:自称“台湾抗议天王”的无党籍人士柯赐海中新社发 耿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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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1月21日电 “台湾抗议天王”柯赐海7月因诈欺罪遭法院判刑确定,原本应入狱服刑,却因作业疏漏至今仍未执行。台北“地检署”21日指挥警方,上午在台北县将柯赐海拘提到案,预计稍晚将移送北检执行科归案。

  据“中央社”报道,柯赐海因为涉嫌“假增资,真诈贷”手法,购并经营不善公司,然后向多家银行诈贷,再以“印股票,换钞票”手法诈骗投资大众,遭到台北“地检署”起诉,具体求刑6年。一审台北“地方法院”依常业诈欺罪名,判7年有期徒刑,服刑完毕后接受强制工作处分3年。

  柯赐海不服提起上诉,全案经台“高等法院”审理后今年7月间宣判,合议庭改依普通诈欺、伪造文书罪名,判柯赐海有期徒刑3年3个月,仍必须强制工作3年。另外合议庭法官宣判表示,诈欺罪为二审定谳,因此柯赐海只能就伪造文书的部分提出上诉。

  不过,由于“高院”书记官误将两份卷宗一起送交“最高法院”,导致全案于11月间才送交台北“地检署”执行。而柯赐海对外坚称自己是被常业诈欺起诉,可以上诉到“最高法院”,拒绝入狱,至今尚未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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