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建立三项制度规范信访秩序 违法上访受惩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14:07 红网

  红网湘西11月21日讯(通讯员 向用坤)近年来,永顺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规范信访秩序,健全机制,坚决依法教育、依法处理、依法打击违法上访人员,共有11名违法上访人员受到惩处。

  建立健全越级上访人员训诫教育制度。对违法违规越级上访人员,特别是越级赴京上访人员,一律由该县信访局牵头,县维稳办、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察局、上访件所在乡镇单位安排人员,进行训诫教育,向上访人员宣传学习《信访条例》,严肃指出其违法违规行为,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今年来该县共训诫教育赴京越级上访人员15人次。

  建立健全重点人口管理制度。对进京上访和重复越级上访人员,统一由该县公安局纳入重点人口管理,明确上访人所在地派出所为责任单位,加强对其管理监控,配合信访局、责任单位定期进行劝阻、批评、教育。万民乡田某要求公安机关退还在办案中没收处理的木材款,多次越级上访,4次赴京上访。公安机关将其重点监控,并发现田某有盗伐林木犯罪和重大嫌疑,马上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侦查,掌握了扎实证据,2007年4月,田某因盗伐林木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

  建立健全依法打击处理机制。该县信访局、公安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专门负责依法调查收集经过屡次教育训诫、警告不听的重点人员的违法上访材料,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依法打击处理。近年来,该县共打击处理违法上访人员11人,其中判刑1人,劳教2人,行政拘留8人。

稿源:红网 作者:向用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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