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抵押去贷款,有点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14:39 厦门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林劭彦)没有厂房设备可以抵押,如何向银行申请贷款?现在, 多了一样可以抵押的东西——应收账款。也就是说,你可以把其他企业赊购的欠款拿来抵押。

  不过,虽然政策有了,但要真的拿这个东西到银行去抵押还是很难,因为现在绝大多数银行还不认这个东西。人民银行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已运行一个多月了,可我市开办这一业务的银行还只有一家。

  “皮包公司”也能贷款

  “简单来说,就是‘皮包公司’也能向银行抵押贷款。”业内人士这样解释应收账款质押的意义。许多中小企业,厂房设备都是租的,“穷得只剩下业务关系”,但他们一样可以将其他企业赊购的欠款抵押给银行,获得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

  有调查显示,我国中小企业总资产中约有60%为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动产。但银行大多只接受不动产作为抵押,而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又很难达到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要求,这导致了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抵押率最高可达八成

  10月16日,厦门市商业银行银隆支行完成了我市首笔应收账款质权登记,登记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根据厦门市商业银行出台的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的抵押率最高可达八成,这甚至超过了房产抵押贷款七成的上限。

  尽管人民银行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规定,应收账款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出租,服务,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以及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但目前银行允许抵押的主要是销售货物产生的债权。

  市商业银行要求,用于抵押的应收账款须为赊销产生,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卖方已履行合同,有一个数月或半年的付款期,且只接受以人民币计价的合同。

  卖方可以“借”买方的光

  当然,要想贷到款,应收账款的质量得有保证。这一点上,作为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还可以借一借大企业的光。比如我市的第一笔应收账款质押,出质人就是一家知名洋快餐的供应商。

  市商业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说,买方很有实力,买卖合同没有瑕疵,付款期较短,买卖双方的经营状况良好,合作时间长,这样的应收账款就算是好的应收账款,银行愿意接受。当然,卖方也得具有一定的实力,因为出问题后,最终的追索还得找卖方。

  大银行尚在观望

  不过,应收账款质押的大门并没有完全打开,大多数银行都在观望。10月1日登记公示系统上线以来,我市通过常用户注册申请审核的金融机构仅有4家,其中三家还是市商业银行的支行,另一家是东亚中国厦门分行。根据规定,登记公示系统的用户分为普通用户和常用户,普通用户只能查询,常用户才可以进行登记。而注册了常用户的东亚中国厦门分行也尚未真正开办这一业务。

  我市一家国有大行的相关负责人说,相关的系统还在测试调试当中。目前登记公示系统仅仅解决了一个重复抵押的问题,内容相对简单,《物权法》及人行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也只有原则性的规定,许多问题缺乏具体的司法解释,因此真正开展这一业务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一家外资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目前存在的一大问题是,交易是否真实存在无法认证。即使贸易合同正常,也有内外勾结的可能。这种情况虽是少数,但对银行来说也是一种风险。此外,国外的诚信环境较好,商人的毁约成本很高,毁约后法律上的追究手段也比较完善。国内则不仅存在假合同的问题,毁约后还可能面临执行难。在信用体系、司法体系进一步完善之前,应收账款登记质押只是一种辅助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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