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婆炒股下楼摔伤 谁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5:2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熊德壮)一周前,62岁的段太婆炒股后,从证券交易大厅下楼时,由于楼道电灯未开,她在楼道里摔伤了。

  前日下午,记者在高升桥华达商厦3楼见到了拄着拐棍的段太婆。她说,14日下午3时半左右,她从该商厦4楼的天风证券交易大厅出门回家,在4楼和3楼中间的拐角处,她一脚踩空,随即摔倒。经医院检查,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目前已用去大约1000元医药费。其家人多次找到天风证券要求对方负责,但都无果。“当时楼梯电灯关了的,看不清楚楼梯。”段太婆说。

  记者随后来到天风证券,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只有“改日再来”。记者又找到该商厦物管方,一位姓曾的工作人员表示, 段太婆炒股后下楼摔伤,应该找天风证券负责,“那段楼梯现在可说是天风证券的专用楼梯。”段太婆的家人表示将向有关部门投诉。

  ○律师说法

  该维护管理者负责

  四川蜀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建刚认为,如果楼梯电灯不亮导致老人下楼摔伤,其维护管理单位有责任,不管楼梯平时主要是谁在用,只要楼梯属于谁维护管理,谁就该对此负责。报料人:章先生 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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