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宫:抢夺 二进宫:销赃 这次偷车又栽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7:58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穗法宣) 一盗车团伙在花都、清远、佛山、肇庆等地四处流窜,疯狂盗车40余辆。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记者通报此案,主犯欧和最终获刑15年6个月,其余10名同伙也纷纷被判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这个在花都、清远、佛山、肇庆等地四处流窜作案的盗车团伙,2005年10月至2006年8月间,携带事先打磨好的六角匙等工具,以撬锁的方式盗窃机动车40余辆。得手后,该团伙即通过修改发动机号码、改换门锁等方式掩饰赃车,再予以转售。截至该团伙落网时,仅有6辆汽车被缴回交还给被害人。

  据查明,2006年8月5日,该团伙主要成员欧和在花都区狮岭镇落网时,警方当场在其驾驶的汽车内缴获一支仿“六四”式手枪。另外,欧和曾于2001年2月7日因犯抢夺罪被花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1年4月26日刑满释放。2002年10月10日,他又因犯销售赃物罪被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4年2月4日刑满释放。此次再犯,已经属于“三进宫”了。

  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欧和、侯紫健、江国彬、江志东、江新业构成盗窃罪,欧和还另犯有非法持有枪支罪,侯伙尧、侯海明、徐清洪、江建生、王达明、邓卫平明知是非法所得的机动车,仍予以买卖、介绍买卖、修改发动机号、换锁配匙、出售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等,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犯罪所得罪。

  综合以上,法院判处欧和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其余十名被告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至14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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