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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中管局通知严禁公车私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9:52 沈阳网-沈阳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张毅)记者21日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国管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做好公务用车节能减排工作,带头使用经济、节能、环保的自主品牌汽车,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严禁公车私用。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车辆编制管理,切实压缩车辆规模。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将公务用车严格控制在核定的编制数内,除经批准新增设的机构外,不再增加车辆编制,今年年底前完成超标超编车辆清理移交工作。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带头使用国产自主品牌、小排量、经济环保、手挡变速的汽车,除特殊需要外,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购买和配备公务用车。加大高油耗和污染严重的“黄标车”更新力度,2008年上半年全部完成“黄标车”更新工作。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和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作为机关或个人交通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