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拒签字致妻儿双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2:28 北京晨报

  医生含泪恳求产妇剖腹产丈夫坚持让妻子自己生

  昨夜现场

  晨报讯(记者 王歧丰)直到昨天深夜十点钟,肖志军(图)也没有搞清楚当时自己是怎么作出了这个可能改变他今后生活轨迹的决定。11月21日下午4时许,肖志军送因为难产而生命垂危的妻子前往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就医,由于他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而坚持让妻子自己生产,医护人员在抢救了3小时后,产妇和腹中的孩子双双死亡。

  据了解,为了让肖志军签署同意剖腹产手术单,该医院的院长亲自到场、医院里几十名医生、护士,甚至周围人落着泪劝肖志军签字,可他就是不签。在抢救过程中,产妇的心跳、呼吸停止过4次,但最终在昨晚7时20分,22岁的产妇因抢救无效死亡。当肖志军看到妻子真的死去时,当场大放悲声,改口说要签字给妻子手术。

  22时30分,记者在医院碰到了刚从太平间出来的肖志军。记者问肖志军为什么不签字时,他的情绪立刻失控,坚称妻子能够顺利生产,没想到会发生意外。肖志军告诉记者,他和妻子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分别住在老板安排的男女宿舍里,现在妻子出了意外他也不想回去了。记者23时离开时,肖志军仍在医院附近徘徊。王歧丰/摄

  在难产的情况下坚持让产妇顺产 好心人自掏一万被拒 丈夫可能涉嫌犯罪

  昨夜现场

  直到昨天晚上10点钟,肖志军也没有搞清楚当时自己是怎么作出了这个可能改变他今后生活轨迹的决定。11月21日16时许,肖志军送因为难产而生命垂危的22岁的妻子前往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就医,由于他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而坚持让妻子自己生产,医护人员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产妇和腹中的孩子双双死亡。据了解,这是这对夫妇的第一胎。

  最新进展

  丈夫深夜徘徊医院 仍称妻子当时可顺产

  昨天22时,记者来到朝阳医院京西院区,这时医院已恢复了平静。因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致使妻子难产死亡的肖志军仍不见踪影,他妻子的尸体就停放在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问题还未解决,死者的遗体暂时不会被拉走。

  记者获悉,妻子死后一直不知去向的肖志军可能会在晚上来医院,但记者找遍医院各个楼层都没有发现他的踪影。

  22时30分,就在记者准备离开医院时,意外地碰到了刚刚从医院太平间出来的肖志军,他身材不高,面容憔悴,情绪仍然很激动。记者问肖志军为什么不签字让妻子做手术时,他的情绪立刻失控,坚称妻子能够顺利生产,没想到会发生意外。记者追问,医院不是多次让你在手术单上签字吗?只有你签字了医生才能做手术呀!肖志军听了这话,眼里立刻漾满泪水,含糊不清地说,他曾请人给妻子把过脉算过命,那人说他妻子会生个男孩儿,但很可能保不住。但他随后又表示,妻子的死医院有责任。

  肖志军告诉记者,他和妻子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分别住在老板安排的男女宿舍里,现在妻子出了意外,他也不想回去了。“我也没有地方去了,现在她的尸体还在太平间里,我也不会离开的。”记者23时离开时,肖志军仍在医院附近徘徊。截至发稿时,记者了解到,女方家属已在来京途中。

  院方说法

  病人或家属拒绝,医护人员无权治疗

  “我们目睹年仅22岁的产妇在生死线上挣扎,最后死亡,我们感觉非常无奈,非常遗憾。”昨天晚上,经历了抢救全过程的朝阳医院京西院区主管医疗的副院长赵立强对于前一天傍晚发生的一切仍然感到异常激动。

  他告诉记者,当时十多名医护人员以及不少住院病人纷纷劝导产妇的丈夫同意接受治疗,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但死者丈夫均表示拒绝。“按照法律规定,病人及其家属是拥有治疗的权利的,医护人员在治疗前,必须经过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如果病人或家属拒绝,则医护人员无权进行治疗。”

  对此,赵立强又详细解释说,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也规定,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但是细化到我们医院里,如果患者失去意识,而身旁的又是老人或者小孩等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我们要求必须由两位在场的医生签字,并上报给医院医务部的负责人和主管院长来签字,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治疗。如果直系亲属在患者身旁,又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医生就必须听取患者及其家属的意见。”

  一位从事多年医疗工作的专家也表示,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家属在场,性质就不同了,决定权在家属。如果医院已明确告知患者病情,家属仍然坚决不同意手术,那就属于放弃手术治疗。

  据赵立强透露,目前该院已经将全部抢救经过如实向所在区卫生局和北京市卫生局汇报。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都表示,医院须按照法律法规来办事。记者同时从北京市卫生局了解到,该局医政处表示将对此事进行核实调查。

  新闻回放

  几十人相劝 仍然拒签字

  就诊时产妇已出现心衰

  据医护人员介绍,前来就诊时的肖志军称妻子已经怀孕9个月。他们刚来北京一个多月,之前也从未做过任何产前检查。妻子李某已出现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十余天,医生考虑产妇肺部感染合并心衰,立即请妇产科大夫会诊,并收住院治疗。门诊护士推来轮椅,亲自将她送到了妇产科病房。

  据现场一位医护人员介绍,为了让该男子签署同意手术单,该医院的院长亲自到场、110的警察也来到医院,甚至医院的许多病人及家属都出来相劝。当时医院里几十名医生、护士,甚至周围人落着泪劝该男子签字,可这名男子就是不签。

  丈夫签下“后果自负”

  一名也在该院住院的病人得知此事,提出给他1万元钱作为手术费,但这名男子仍是不签字。还在手术通知单上写上“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手术,后果自负”。

  其间,该男子曾问医生是不是做了手术也会死,当时医生按惯例回答手术有风险。

  为确认其精神没有异常,医院紧急调来已经下班的医生,经过询问,证明这名男子思路很清晰,精神毫无异常。

  据院方介绍,医院妇产科医生一面努力联系产妇家人;一面上报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

  在这种情况下,医院的几名主治医生只能采取急救药物和措施,而不能进行剖腹产手术。在抢救过程中,产妇的心跳、呼吸停止过4次,均被抢救过来。但最终在当晚7时20分,22岁的产妇抢救无效死亡。

  当晚11时,在妻子的尸体被抬走后,该男子到医生办公室大喊:“看看我的孩子还活着吗?我要我孩子啊!”一个小时后,该男子被留守现场的110民警带离。

  听到死讯改口要签字

  前天傍晚,据现场的一位目击者介绍,当那名男子看到妻子真的因抢救无效死亡时,当场大放悲声,改口说要签字给妻子手术——但妻子这时已经死亡。

  律师说法

  已告知危险仍然拒绝签字

  丈夫涉嫌犯罪

  由于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而导致妻儿双亡,这名男子是否负有刑事责任?一名律师认为,根据现有的法律判断,是不太可能追究这名男子的刑事责任的,因为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这名男子是存心导致妻子死亡的,对妻子的死亡也是无法预见的。但是如果在医生已经告知危险的情况下仍然拒绝签字,并且导致患者死亡,那么当事人可能涉嫌犯罪。

  晨报记者 王歧丰 刘墨非

  

丈夫拒签字致妻儿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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