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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拒绝手术 孕妇难产而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7:35 新京报
本报讯 一张手术同意书让34岁的肖志军与妻子李丽云阴阳相隔,一同逝去的还有那尚未出世的孩子。 前日下午4时左右,怀孕41周的李丽云因难产生命垂危,被丈夫送到朝阳医院京西院区治疗。由于丈夫不同意医院为李丽云进行剖腹产手术,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在常规抢救3小时后,医生宣告李丽云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北京市卫生局已介入调查此事。 产妇送医院已经半昏迷 据该院住院部负责登记的医生介绍,死者李丽云今年22岁,已怀孕41周,其丈夫肖志军为湖南人。 前日下午,肖志军将感冒发烧已有多日的妻子送到住处附近的朝阳医院京西院区。 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妇产科副主任赵会荣回忆说,前日下午4时左右,李丽云被送到医院时,出现呼吸困难。经检查发现其肺部感染,多脏器出现衰竭,体内缺氧,处于半昏迷状态。但胎儿还有胎心,需要马上实施剖腹产手术,“这样可保住胎儿,也可减轻孕妇的负担,大人小孩有机会都救活。” 赵会荣说,由于肖志军没钱交住院费,医生请示院领导后,为其办理了欠费住院治疗手续。不过,肖志军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 对此,肖志军的解释是,妻子患的是感冒,只要用药就会好。他同时觉得,只要签了字,医生就会马上动手术,而不是用药治疗。 患者出万元劝男子签字 在李丽云进入妇产科病房后,病房内的患者及家属纷纷劝说肖志军签字,但未能将其说服。 在产科3病房住院的吕卫红称,前日下午5时30分左右,她坐到肖志军旁边,搂着其肩膀对他说,如果李丽云不马上做手术,就活不成了。肖志军听后无动于衷,没有说话。为了让肖志军同意签字,她和家属向肖志军承诺,如果他签字同意李丽云做手术,就给他1万元钱。肖志军还是不同意,并说妻子只是感冒,好了后就会自己生了。 吕卫红说,她劝了肖志军20多分钟,肖志军都没有动摇。随着李丽云生命迹象越来越弱,她情急之下拉着肖志军的手,在手术同意书上强按了一个手印。但医生表示,这不是肖本人的意思,没有法律效力。这时医生塞到肖志军手里的笔他也不接。6时许,肖志军在手术同意书上写下:“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产手术,后果自负。” 医生证实男子精神无异常 妇产科内多位医生称,当天为确认肖志军精神是否存在异常。在劝说过程中,医院请来神经科刘医生,经过询问,肖志军精神毫无异常。 “当时他的神智应该很清醒。”吕卫红记得这样一个细节,前晚6时许,八角派出所110民警得知此事后,赶来医院。让肖志军出示身份证,他还反问民警:“你们是哪个派出所的?八角?这里可是属于鲁谷。” 孕妇抢救中4次停止心跳 据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妇产科副主任赵会荣介绍,医院妇产科医生在3个小时的急救过程中,一面请110紧急调查李丽云的户籍,试图联系上其他家人;一面上报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得到的指示为: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由于情况紧急,主治医生与赶来的院长等决定就地准备手术,当晚6时左右,2病室的其他床铺全部挪走,手术器械也随即运来放在呼吸机旁,就等肖志军签字。 赵会荣说,几名主治医生为李丽云输液治疗,并用呼吸机急救,轮流为其进行心脏按摩。在抢救过程中,李丽云心跳呼吸停止过4次,均被抢救过来。 前晚7时20分,医生宣布,李丽云因抢救无效死亡。 男子后悔没签字救妻子 前晚8时左右,肖志军在妇产科走廊和2病室来回走动。一直大叫“老婆呀,老婆。”当晚11时,李丽云的尸体被抬走。此时,肖志军要求医生看看李丽云腹中的胎儿是否还活着,并坚持要孩子。大约一小时后,肖志军被留守现场的110民警劝走。 昨日,肖志军连称自己很后悔没签字同意给妻子做手术,并说要把老婆和孩子的尸体带回湖南老家。然后再做尸检,并找律师和朝阳医院打官司,给死去的妻子一个交待。 昨日,北京市卫生局表示,正在对孕妇死亡事件进行调查核实,最后的处理情况会及时统一向社会公布。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刘泽宁 白杰戈 魏铭言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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