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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执法人员年底之前述职述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8:12 法制日报
本报长春11月22日电 记者徐强做了哪些工作,执法人员要向监管服务对象“亮底”。这是吉林省工商局近日在全省开展基层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活动要求的。 据了解,今年吉林省每个市(州)工商局将确定一个县级局(含县级市局、区分局),每个县级局确定一个基层综合工商分局(所)作为基层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活动的试点单位。试点工作情况将于12月30日前汇总到吉林省工商局。在试点的基础上,吉林省将在全省逐步推广此项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