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位遇难者家属索赔1175万美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8:31 信息时报

  北京消息 中国第一起空难国际赔偿诉讼——包头空难案将在中国境内提起诉讼。空难案原告代理律师郝俊波透露,昨天,他代表32位空难家属向北京市二中院递交起诉状,要求通用电气公司、庞巴迪及东航三方兑现之前达成赔偿调解协议,支付赔偿金1175万美元。

  国际赔偿难兑现

  2004年11月21日,东方航空公司从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起飞不到1分钟,即坠入距机场不远南海公园。机上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遇难,造成地面两人死亡。灾难发生后,东航根据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民用航空运输旅客伤亡赔偿最高限额为7万元,再加上其他,提出向每位遇难乘客赔偿21.1万元。此赔偿标准引起大部分空难家属不满,认为对空难者家属进行理赔适用1993年规定不合适。

  协商未果后,遇难者家属将中国民航总局起诉到北京二中院,但此案没被受理。2005年,大部分遇难者家属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底,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GE、庞巴迪及东航三方共同承担赔偿金额1175万美元。由于东航反对并提出管辖权问题,协议未兑现。

  律师称东航作梗

  郝律师说,GE和庞巴迪愿意履行调解协议,只有东航一家从中作梗,提出由中国的法院审理。如果依据中国法律赔偿,赔偿额要低得多。原告还向被告提起中国法律所保护的给死者家属造成的任何侵权损害赔偿。对于这部分赔偿具体数额,目前还没确定。在庭审中,他们有可能变更或追加。由于赔偿金额迟迟不能拿到,一些死者家属因为承受不了家破人亡的打击而去世或精神失常。《北京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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