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名嘴称吕秀莲游游锡堃判罪的可能性很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7日09:33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叶秀月 刘强 林莎莎) 吕秀莲、游锡堃的“特别费”案已相继开庭审理,他们都在法庭上“借用”马英九的说法,认为“特别费”案是制度缺陷问题,自己并不存在贪污问题。而马英九的“特别费”案一审被判无罪,目前进入二审。他们三人的“特别费”案将会如何互相影响?马英九二审结果将会如何?

  台湾著名时事评论员、选情观察家胡忠信、黎建南、丁仁方,昨日接受本报记者电话专访,对以上话题进行了分析。

  胡忠信:吕游判罪可能性大 马英九二审也没事

  

  针对吕游两人所抱怨“特别费”案是 “行政惯例”、“制度缺陷”,台湾著名时事评论员胡忠信认为,与马英九“特别费”案不同,吕游两人“特别费”案均是明显的公款私用,法律上很难开脱,至少涉嫌“伪造文书”罪。再加上民进党内此前流传着 “内部算计”说,因此吕游被判罪的可能性很大。“他们都将问题归于 ‘历史公业’,这是人之常情,每个人都会喊冤。”

  胡忠信表示,与吕游不同,马英九“特别费”汇入后都因公支用,而且支出大于收入,既然一审被判无罪,那么二审应当也不会有事。“从法理逻辑上讲,马英九是安全的,国民党是白担心了。况且,一旦马英九获刑七年以上,那么国民党也就不用参加大选了。从这两点上讲,马英九不会出事。”

  黎建南:吕游马都不会“栽倒”司法界正在修法解套

  台湾选情观察家黎建南表示,在蓝绿对峙严重的台湾,什么东西都是讲“平衡”的。“特别费”案中,起诉马英九实际上是为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案找平衡,而起诉吕秀莲、游锡堃则是还蓝营一个 “交待”。很多人认为,民进党是有意选择牺牲吕、游二人将马英九拉下马,对国民党执行“斩首”策略。

  但在黎建南看来,这种可能性是很小的,首先是案情本身有很大不同,吕、游的“特别费”是需要报销单据的部分出了问题,而马则是不需要单据的部分出问题,情节要轻不少;其次,吕、游作为绿营“天王”,既有资源又有影响力,不是民进党想牺牲就牺牲的小角色;最后,岛内司法界虽有蓝绿倾向,但基本秩序还在,实际上蓝绿阵营谁也没办法随意操纵他们,相关案情很难按他们的意愿走。

  台大法律系出身的黎建南,在岛内司法界结交广泛,他认为马、吕、游三人都不会栽在“特别费”案上。据他透露,在蓝绿双方面压力和现实需要下,司法界正在针对 “首长”“特别费”修订新法,补充、细化未来“特别费”的支用问题,对新法生效前的相关案件则既往不咎,对困扰岛内政坛的“特别费”问题进行统一的解套。

  丁仁方:起诉原因各不同“特别费”性质认定最关键

  台湾成功大学政治经济研究所教授丁仁方分析,吕、游“特别费”案与马英九的有所不同。马英九是因为他的 “特别费”进账时是一个账号,而花销时又是另一个账号,因为马英九是从来不应酬的人,所以他的“特别费”才会没有用完放在那个账户里,而账户又是自己老婆的账户,因此被起诉。谢长廷、苏贞昌之所以没被起诉,是因为他们“特别费”出入在同一个账户里,而因为出大于入,所以被认定无罪。但是,游、吕是因为收集他人发票报销才被起诉。

  丁仁方认为,因起诉原因不同,游、吕官司的判决对马英九官司影响不大,关键还在于判案法官的心证。“不过,有一种可能对三个人同时适用,那就是沿用马英九一审被判无罪时对‘特别费’性质的认定。”丁仁方说,马英九“特别费”一审法官认定“特别费”属于实质补贴,不属于公款,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办理,所有人都没有事情。“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吕、游两个人才会在法庭上‘借用’马英九的辩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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