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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亲戚财物 照样判刑追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01:37 正义网-检察日报
两兄弟身上无钱,竟打起了自家人的主意,多次偷取其祖父与叔父的财物。11月13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林天德、林新因盗窃罪分别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个月。 今年2月,林天德、林新打算到平南县城逛逛,可两人都没有钱,于是便商量偷其祖父的存款。两兄弟回到家,趁其祖父不在家之机,盗得人民币近8000元,除住旅社外,各人还买了一部手机,很快就将盗得的钱全部花光。4月25日,两人又先后两次将其叔父家的16扇铝合金窗盗走,卖给镇上的废旧店,获得人民币200多元。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人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于是作出上述判决。以为偷亲戚的东西不犯法的兄弟俩追悔莫及。 钟文方 麦丽彬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