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专审 法官有了“专管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06:1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成华法 记者 蔡小莉)昨日记者获悉,为发挥法官的特点,提高审判效率,成华区法院开始正式推行类型化专门审理,即在每个庭设立专门的合议庭,审理同一类别的案件。

  据民一庭庭长黎世昌介绍,以前法院对民事案件采取轮流审案,“这一制度,有可能造成某一法官在自己不擅长的案件中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间接影响了案件审理进度。”目前,成华区法院在民一庭设立房地产合议庭、劳动争议合议庭、人身损害赔偿合议庭;在民二庭设立物流纠纷合议庭;在刑一庭设立经济犯罪案件合议庭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据了解,专门合议庭除受理上述专属管辖案件,对其他案件采取轮流受理。“是什么案件就归什么庭审理。每个法官都有自己的特长,这样设置有利于发挥每个人的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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