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廖氏 加盟商输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06:1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陈太富 金牛法 见习记者 袁钲钲)由于认为是廖氏餐饮公司的欺诈行为造成自己加盟“廖记棒棒鸡”的目的不能实现,郭小洪将廖氏餐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退还加盟费、管理费及保证金共计76000元,并赔偿自己的损失150343元。昨日,金牛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郭小洪的全部诉讼请求。

  今年2月13日,郭小洪与廖氏餐饮公司签订“加盟经营合同”。郭小洪称,自己的加盟店开业后,他了解到廖氏餐饮公司被成都中院判决无权经营“廖记棒棒鸡”品牌。郭小洪认为,自己的损失都是由于廖氏餐饮公司的欺诈行为造成的,遂将其告到法院。法院认为,双方所签的《特许加盟经营合同书》上,未对加盟店使用何种店招标识进行特别约定,廖氏餐饮公司没有故意隐瞒的行为。 最终法院驳回了郭小洪的诉讼请求。

爱问(iAsk.com)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