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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海燕)记者昨天从市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获悉,市人大常委会已把《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列为2007年度立法调研项目。《条例》的立法调研将由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牵头,针对本市在社保基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条例》草案,条件成熟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