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思路拓出新天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09:43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匡玉 朱映

  我国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实行税务专管员制度,曾为国家税收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时代的变迁,这种制度的缺陷逐步显现。2004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2005年3月又印发了《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去年初,衡阳市地税局拉开了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序幕。

  “税收管理员”与“税收专管员”仅一字之差,却赋予了崭新的工作职责。衡阳市地税局省级税收征收分局局长黄湘衡说:“税收管理员具备了信息采集员、纳税评估员、税收分析员、政策辅导员、纳税服务员等多重身份,近距离接触纳税人,能实现‘管理到户、责任到人、人户对应’的目的。”

  该局今年把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作为一项“创品牌”的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专门的班子,在省内首创了推行税收管理员的“六个机制”。黄湘衡局长专门写了《推行税管员制度应建立六种机制》的调研文章。时任省地税局局长的卿渐伟批示:“黄湘衡同志提出的‘六种机制’很好。有的只要认真落实就会见成效,有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以形成机制。”省地税局直属局局长曾淑平随后批示:“请将卿局长批示精神及时传达给衡阳及其他市州省征分局,并抓紧落实。”衡阳市地税局局长秦继红批示:“黄湘衡同志关于税管员制度的研究有一定价值。要建立税管员制度,必须有一个完整的对税管员的评价体系,各级局领导对税管员的研究应该是有价值的。”

  整合机构,树立大征管格局

  税管员制度是对现行的税务体系,包括税务内部机构设置、征收方式、管理模式等重新整合。为此,该局以大征管思想为指导,力推新制度的落实。

  第一步,在征收模式上实行征、管、查分离。税管员不再直接参与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抵退税和违章处罚等工作,过去专管员时期“一人进门,各税统管”、“一人进门,各事统做”的情况一去不复返,把过去专管员的职责合理分配到不同岗位上。

  第二步,在机构设置上,按征、管、查三分离对内部机构进行重新整合。其一,办税服务厅功能提升。增配人员力量,使之成为集体管理、集中服务的场所。在这里,税款征收、税务登记、发票发售和开具减免税的申请受理等都实行“一站式”、“一窗式”服务。该局仅有20余名工作人员,年税收任务却高达2亿多元,人平年征收税款100余万元。分管税收业务的副局长谭志上坦言:“正是依靠改革和科技,我才感到肩上的担子不太过于沉重。”这种整合也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纳税人来分局办税所有事情在服务厅“一站搞定”。华菱衡阳钢管的办税员小徐说:“现在到省级分局办事快捷方便多了!”其二,管理检查科职能细化,将税收稽查和法制执行职能分流到综合业务科。对税管员的基础工作,如纳税评估、税务登记、发票管理、欠税公告、调查核实、税法宣传、资料录入及归档等进行了细化。通过将“管”、“查”职能进一步分开,达到了互相监督、统一协调,步入了良性循环。其三,综合业务科职能增强。该科除承担原有的征管和税政方面的职能外,还担负起税收稽查、强制执行和税收保前等职能,以及税收行政复议、诉讼等法规工作。

  创新机制,建立人本化管理体系

  黄湘衡说:“税管员制度既是一种科学的税收管理制度,也是一种对税管员实行科学有效管理的制度。这种制度既注意充分调动税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潜能,同时,通过规范税管员的工作职责和行政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地规避税管员的执法风险,是对税管员最好的爱护和保护。税管员制度是一种人本化的制度。”

  对税管员的使用,该局实行选拔制和轮换制。今年8月底,该局组织了税管员选拔考试,根据税管员的职责要求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科学的考试考核选拔税管员。同时,还制定了税管员轮换制,税管员两至三年必须轮换,避免税管员滋生不健康的心态或行为。

  对税管员的工作,实行全方位的监督制。一是对税管员下户实行登记审批制。税管员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才可下户,日常检查须两人以上同行。该局把这一规定广而告之到各纳税单位,便于监督执行。二是对税管员的工作实行定期汇报制。局里有关领导和部门至少一个季度听取税管员汇报工作一次;税管员在每个工作日必须有工作日志,分局每月检查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与其津贴和年终评先评优挂钩。三是对税管员工作不定期进行专访。除每年一度的监察走访,分局还以座谈会和税收调研等形式不定期了解税管员工作情况。

  对税管员的评价,实行能级管理制。打破专管员制度时期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的状况,对税管员的业绩和能力进行科学评价,分等级进行管理,不同的等级担负不同的职责,享受不同待遇,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形成一种积极向上、万马奔腾、人人争先创优的局面。

  对税管员业绩,实行科学考核制。分局确定了考核的六大内容:即宣传和执行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是否到位;所管纳税户的信息资料是否采集及时齐全并建档;纳税评估是否按要求做到;发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是否及时报告,并有处理意见和建议;催缴催办是否履行职责,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欠税增减率是否达到了要求等。

  对提高税管员的素质,实行教育培训制。分局每个月都组织税管员用1-2天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确保每年集中7至10天,组织税管员集中教育和培训,让税管员始终保持与其岗位职责相适应的精神状态和业务能力。该局对税管员提出了“八要”,即:要树立湖南地税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懂得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办税的基本常识;要知道如何去采集所管纳税户的纳税资料,并进行分析、整理和归档;要能熟练操作和运用征管软件和电脑;要能熟练开展纳税评估;要清楚发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要明白自己可以行使和不可以行使的税收管理权;要知道当纳税人违法违规时怎样去处理等。税管员小王发自内心地说:“压力大了,要求高了,干劲足了,责任重了!”

  对税管员的失责,实行严格的追究制。对出现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行政、经济责任乃至刑事责任。该局推行税管员制度后,税收入库大幅增长。今年1-10月,该局已累计入库地方各税20767.1万元,为年计划任务20892万元的99.4%,同比增收6128.3万元,增长41.86%。

  黄湘衡局长说:“推行税管员制度是当前各级税务部门进行征管改革的重头戏,除了应该积极参予,还要注意方式方法,采取循序渐进方式,不能搞‘一刀切’、‘跨跃式’和‘超前式’,否则,欲速则不达,收不到良好的效果。”•落实十七大精神创造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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