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惠及多数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2日08:30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11月30日,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在省民营企业协会组织的座谈会上表示,从我省调查的情况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将降低我省绝大多数企业的所得税负担率。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新税法于今年3月经全国人大讨论并高票通过,新税法的实施,将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我国现行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新税法统一确定为25%,同时,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新税法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将实行20%的照顾性税率。此外,新税法还对企业工资、捐赠、研发费用、广告费等抵扣所得税做出明确规定,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设计更为合理,对于企业技术创新、吸纳就业、环境保护等不再限制企业类型、性质和区域,有利于企业合法利用政策降低税收负担。

  当日,我省100多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详细了解了新税法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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