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以下三类员工最可能被调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3日02:07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近日连续报道了少数企业裁员、改签劳动合同的案例,不少市民来电咨询,关注新法的影响。昨日,记者咨询市劳动保障局专家和人力资源专家获悉,在目前的过渡时期,用人单位最可能对三类人员作出调整。 一、工作时间较长、年龄较大的员工。根据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企业对现存的连续工龄接近或超过10年的员工的管理将变得非常重要。对于这一部分员工,多数企业都在进行分类整理,非常审慎地处理。 对于关键员工,企业会尽力挽留。所以,企业会延续合同,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后,企业也会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对于替代性强的员工,大多数企业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用多种方式与该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临时工作岗位的员工。在许多企业中,还存在着许多临时性、季节性的员工,这将会成为企业重点调整的对象。多数企业会采用转变用工的形式,转为非全日制用工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在新法生效前到期的员工。由于《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企业受到的约束更多,所以,企业在用人时会非常谨慎,原来可用可不用的岗位,基本采取不用的方式。所以说,对一些劳动合同在这段时间到期的员工,续签合同的门槛会有所提高。记者 杨娟 网络编辑:孔祥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