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评出80个无传销乡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3日08:41 法制日报

  本报清远12月2日电 记者邓新建记者今天在广东省清远市采访时了解到,连日来,国务院打击传销工作检查组对广东省清远市进行了全面检查,对该市深入推进“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全力打造无传销县(市、区)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据介绍,从2005年底,清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试点活动。该市确定试点社区(村)9个,按照“边创建,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辖区属地管理责任制,成立社区打传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政府财政包干的专业打传工作队,分区划片,联防联打,对传销活动实行全方位预警防控,建立起快速打击传销活动的工作网络。

  据了解,通过严格的考核评定,清远85个乡镇(街道办)中有80个被县(市、区)人民政府评定为“无传销乡镇”,占到总数的94%;该市8个县(市、区)中,连州市、连山县、连南县和阳山县被清远市人民政府正式评为“无传销县(市)”,占该市所有县级单位总数的50%。此外,英德市和佛冈县已具备“无传销县(市)”的条件,正办理申报“无传销县(市)”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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