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四项举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5日10:23 云南日报
 
云南省四项举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这里的网络可删除不良信息本报记者 王宇衡 摄

  12月3日,记者从中共云南省委获悉,按照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从即日起,我省将采取4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其中省财政每年将安排300万元,救助困难家庭辍学失学儿童、城市下岗特困家庭等子女。

  中学应配专职心理教师

  按照《意见》规定,我省将采取4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各类中学都要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村以上完小要尽可能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或聘请心理健康辅导员,适时开展

青春期教育,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和性格缺陷的未成年人,要建立专人档案,进行重点心理辅导,培养健全人格;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出现对学生辱骂、体罚和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

  建非营业性绿色上网专区

  信息产业部门将创造条件,在校园、社区有组织地建设一批非营业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支持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和科技馆推广使用能够实施有效监管的绿色上网软件,在运用互联网丰富未成年人文化生活的同时,积极引导、加强管理,杜绝网络的危害和消极影响。同时,建立网吧经营社会监督员制度,对经营性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要严格依法查处,提高网络管理部门的技术装备,及时删除有害信息,遏制腐朽落后思想文化传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政府为特殊人群医保埋单

  优先把特困家庭未成年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范围,切实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对因家庭贫困没有加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未成年人,由当地政府代缴个人费用,确保他们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障。法院和民政部门在办理

离婚案件时,要认真考虑监护人的抚养、教育等监护条件,切实保障被监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每年花50万培训家长

  将在云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设立“云南省困难家庭未成年人救助专项经费”,省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重点用于开展边疆民族地区困难家庭辍学失学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城市下岗特困家庭和服刑人员家庭子女的救助。在省综治维稳委建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专项经费”,省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重点用于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示范项目建设。在省妇联设立未成年人

家庭教育专项经费,省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对未成年人家长的教育培训。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社会志愿者受政府委托从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州(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资助和支持。

  李惠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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