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镇雄矿难责任人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5日14:3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昆明十二月五日电 (记者 石雨) 云南镇雄县政府官员今日表示,二日发生在该县的狮子山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已正式被批准逮捕,矿难中罹难的九名遇难者赔偿金每名不低于十七万元。

  当地警方表示,狮子山煤矿矿长张华、生产副矿长郝厚银、安全副矿长甘家环、维修科长自永成,安全员王杰等五名直接责任人,因煤矿重大安全事故,日前已被批捕。该煤矿在事故发生后,已经停产整顿,矿工发薪解散。

  镇雄县副县长李春香表示,目前善后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当地政府已及时安排资金对事故罹难者进行抚恤及补偿,目前已开始对遇难者发放补偿金。按照省政府相关规定,对狮子山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中的遇难者赔偿金每名不低于十七万元。目前,一名本地矿工已得到十八万元赔偿金。据悉,镇雄县在以往

矿难实际赔偿中,最高赔偿额二十万元,最低赔偿额十七万元,赔偿标准不分本地人和外地人,不分职务大小。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昭通分局副局长张子金介绍,该事故初步分析可能是瓦斯超限造成此次瓦斯爆炸。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狮子山煤矿的证照基本齐全。出事前,矿井通风系统完善,部分设施在维修,造成局部通风有问题。张子金分析造成此次瓦斯爆炸的原因可能是瓦斯超限。此前,狮子山煤矿被昭通市列入高瓦斯矿井挂牌督办。

  对于坊间传言伤亡人数比政府公布的还多,张子金表示,井下已经进行过三次搜救,没有再发现矿工。事故发生后逃出矿井的人数与伤亡人数总和,与当时在井下作业的相符。

  云南省镇雄县狮子山煤矿二日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九人死亡,七人受伤,其中两人重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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