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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德“钉子户”再上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8日06:29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穗宣)因“钉子户”不签拆迁合同,猎德拆迁的整体计划受到影响,昨天下午,天河法院就广州市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起诉两“钉子户”——李智祥、卢燕生拆迁纠纷两案进行了第二次庭审。 昨天在法庭上,广州市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起诉认为,被告李智祥、卢燕生拒不同意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影响了猎德村整体拆迁计划的进行,增大了拆迁成本,侵害了全村整体利益。因此,两名被告应该立即清空涉案房屋交由拆除,同时表示按安置方案给予相应补偿。 两被告对猎德村拆迁改造没有提出异议,但是李智祥要求细化合同条款,明确回迁时间和地点、延期回迁及回迁不成的补偿问题;卢燕生则要求享受村民参股酒店等权利。 目前,此案仍在天河法院进一步审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