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规定:举报安全隐患线索最高奖励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9日15:2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9日电 综合人民网消息,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洪洞“12.5”事故国务院调查组成立大会上,山西省代省长孟学农说,要广泛发动群众进行监督举报,建立安全生产隐患群众举报网络和举报奖励机制。

  据了解,山西省人民政府昨天决定,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煤炭的活动,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网址。各级、各部门接到举报必须逐一进行核查,举报属实的,该关闭的关闭、该整顿的整顿,并给予举报人1万元到5万元的奖励,对重大举报贡献突出的,可给予5万元到10万元的奖励,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

  12月7日,山西省政府已经安排省级督查,对煤矿安全隐患排查、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集中检查。特别是对“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等问题,实施重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当地政府立即予以解决,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督查组要向省政府汇报整改结果,对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暨以形成长期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孟学农说,全省各有关部门要下功夫研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使这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把事故隐患消灭在平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另外,为深刻汲取洪洞“12.5”事故教训,山西省临汾市政府决定将每月的5号确定为安全生产反思日,每逢5号,由该市煤炭局组织开展反思活动,对全市干部群众进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据了解,事故调查结束后,临汾市将尽快关闭矿井,拆除设备,恢复地貌,做好矿区的生态恢复工作,并在事故发生地设立警示牌。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