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就洪洞矿难向国务院作检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0日03: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山西就洪洞矿难向国务院作检讨
12月8日,一些准备回家的矿工和家属从矿井前走过。 新华社发
山西就洪洞矿难向国务院作检讨
12月8日,抢险队员结束最后一次搜救工作。

  本报讯 (特约记者徐杰、伟军)“什么六证齐全,是五毒俱全!”在昨日上午召开的国务院山西省临汾市洪洞“12·5”

矿难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上,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气愤地说。会上公布,此次矿难调查组组长由李毅中担任。

  截至12月8日20时30分,抢险搜救工作全部结束,随着最后一名遇难矿工遗体被发现,此次矿难遇难人数最终确定为105人。

  在大会上,山西省代省长孟学农说,代表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讨,向遇难矿工表示哀悼,向遇难矿工家属表示慰问,向参加抢险救护的救护队员表示慰问,向报道这一事故的新闻媒体表示感谢。

  孟学农表示,国务院调查领导小组对此次事故的分析切中要害,“我完全接受。”山西省和临汾市、洪洞县各级干部以及煤炭、安监、国土、公安、监察、工会、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将全力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确保事故调查顺利进行。他说,事故造成105人死亡,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对此,我们非常痛心和内疚。他对事故善后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市县有关工作人员要待遇难者家属如亲人,做好善后工作。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于日前介入调查,对矿难背后是否存在官员违纪违法、侵权渎职犯罪进行调查了解。

  山西省规定举报安全

  隐患线索最高奖10万元

  又讯 山西省人民政府昨天决定,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煤炭的活动,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网址。举报属实的,该关闭的关闭、该整顿的整顿,并给予举报人1万元到5万元的奖励,对重大举报贡献突出的,可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奖励,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

  洪洞矿难暴露出5大严重违规问题

  据新华社电 昨日上午,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国务院洪洞“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上指出,这起事故是2006年以来全国发生的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特大事故,伤亡惨重,损失巨大,社会影响恶劣。他指出了这起矿难暴露出的五大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一是超层越界、非法盗采。初步分析,瓦斯爆炸发生在非法盗采的9号煤层,9号煤层巷道上部有煤尘参与爆炸形成的过火结焦现象。

  二是违规作业,以掘代采。非法盗采的9号煤层未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及自燃倾向性鉴定;没有正规采煤工作面,完全是以掘代采;井下矿工大多数没配自救器。

  三是管理混乱、严重超员。按照规定,井下作业人员每班不得超过61人,但全矿井下工人多达447人,该矿发生事故时,井下作业人员多达128人,严重超定员生产。

  四是盲目施救、蓄意迟报。事故发生后,该矿不仅不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事故,而且盲目组织37人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下井冒险抢救,在长达5个小时时间内不向地方政府报告,延误了最佳救援时机,导致遇难人数增加。

  五是打击非法采矿不力、疏于监督管理。初步查明,事故发生前的11月下旬,县里、市里和市煤炭监察执法队曾先后3次对该矿井下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使其蒙混过关,最后酿成大祸。

  被通缉矿主的相关消息仍未公布

  井下搜救工作结束后,洪洞矿难的善后工作已全面展开。记者昨日多方调查发现,此次洪洞矿难仍有疑点待解。

  事发后,当地公安机关冻结了矿主账户、资产,封存有关资金台账。到目前为止,被公安部门控制的相关责任人已经增加到35人,其中21人被刑拘,移交司法机关8人(2人已被批捕),对矿主和实际控制人已发出全国通缉令。那么被通缉的矿主到底是何人呢?事实上,从12月6日起,洪洞县公安局就在全县张贴悬赏通告。通告称,警方正通缉新窑煤矿主要负责人王东海、王宏亮,如所提供的线索能帮助警方控制被通缉人员的,将给予10万元奖励。

  而该县宣传部部长晋庭瑞曾向媒体透露,王东海为出事煤矿的实际拥有者,其胞弟王宏亮为该矿注册法人代表。王东海的妻弟在矿上做日常管理工作。事发矿之前为私人所有,2003年前后被王东海承包,后进行改制,目前定性为乡镇矿。

  王东海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朋友称,王本人很低调,生意做得很广,主要的财富来源于煤矿。

  直到昨日记者发稿时,相关部门仍没有公布被通缉矿主的相关消息。

  据了解,此次遇难矿工中,外地矿工占了大多数。“外地人出了事情好打发,本地人不好办。”在矿上和村庄,记者都得到了这样的解释。

  河北

  11矿工被困井下6天后生还

  据新华社电 12月9日凌晨1时15分许,河北承德兴隆矿难井下11名矿工在被困129个小时后全部获救。

  12月3日,河北省兴隆县孤山子乡沙坡峪村一口非法矿井发生巷道冒顶事故,11名正在作业的矿工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该矿曾进行自救,并隐瞒了实情。见自救无效后,该矿才于12月4日11时许向兴隆县有关部门报告,12月6日6时许,兴隆县将事故情况向河北省安监局报告。

  接到报告后,河北省迅速组织专家成立了抢险救援小组。7日凌晨3时许,开滦煤矿集团派出48名配备先进设备的救援抢险队伍到达事故现场,他们分4班轮流工作,加快了抢险救援进度。

  据介绍,瞒报行为导致救援工作的延误,同时,出事矿井从2003年开始非法开采,矿井巷道杂乱、地质结构复杂,并且没有开采现状图纸资料,给救援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7日14时30分,经生命探测仪等设备检测,确认井下无有害气体,且有生命迹象显示,被困矿工仍有生还可能。救援人员一方面保证井下通风工作,一方面在巷道上方多处钻孔,并输入葡萄糖等液态食品。

  12月9日1时15分许,河北承德兴隆矿难井下11名矿工在被困129个小时后全部获救,随即被送往兴隆县几个

医院救治。

  据了解,11名矿工中有6名为内蒙古人,1人为唐山迁西人,其他4人都是兴隆县本地人。据来自赤峰的获救矿工吴鹏友介绍说,矿井下有水,其中一个矿工的腰带是牛皮的,大家将腰带切割成小片,用自带的小罐煮食,正是依赖这些才存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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