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08:00 天津日报

  天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9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旁听会议议题安排

  12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时全体会议

  1、审议《关于召开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2、审议《天津港口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3、审议《天津市青年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4、听取和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和督办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8、审议市政府关于200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二、公民申请旁听会议的方式

  根据《公民旁听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每个会议单元(半天)安排15名公民旁听。公民在见到本公告后,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打电话申请报名,报名电话:23326427、23326429(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6时)。

  被确认旁听会议的公民,按照旁听会议议题的时间,于上午8时30分前到市人大常委会旁听公民接待室(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登记核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市的,同时请携带暂住证)领取旁听证,旁听会议。

  特此公告。

  (200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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