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2009年初实现同工同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09:38 南方日报

  国企2009年初实现同工同酬

  薪酬将依据CPI、企业经济效益、全市平均工资增幅制订

  本报讯 (见习记者/朱宝)“根据深圳市国资委劳动、人事、薪酬3项制度改革计划,深圳国有企业职工须于2008年底实现正式工与劳务工同工同酬,但由于同工不同酬问题在国有企业一直存在,用2005年至2008年3年时间完全改革成功,还有些困难,因此,国资委方面给各国有企业留下滞后时间,限期改革,截止2009年初完全实现员工同工同酬。”深圳市国资委副主任高雷在昨日参加“民心桥”节目时称。

  国企职工工资将与市场接轨

  据高雷透露,按照国资委计划,3年完成深圳国企的劳动、人事与薪酬制度改革,具体时间节点为:2006年规范劳动关系、2007年完成组织架构安排与薪酬制度改革、2008年重点加强绩效考核改革。

  谈到深圳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后薪酬制订标准时,高雷指出,国有企业的薪酬制订将依据深圳市CPI(消费价格指数)、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增幅与深圳市平均工资增幅,使国有企业职工工资与市场接轨。

  有市民问及若按照此标准,企业该为员工涨工资而并未增加工资时,员工该如何处理,高雷回答称,企业员工可以向所在工会、董事会或国资委薪酬分配工作处室、信访办反映情况,这些部门经核实后会予以解决。

  高雷表示,这样的薪酬体系对习惯了铁饭碗的老国企观念的员工必然造成冲击,对年轻与刚进入国企的员工更加有利,新的薪酬体系更贴近市场,可升可降,而之前国企员工的工资则只升不降。有市民问及为何其所在企业工资并未见涨时,高雷回答说,国企员工的工资近一两年涨幅的确不明显。

  员工身份已无差别

  据高雷介绍,到目前为止,深圳市3项制度改革目前已完成阶段性改革,具体是指规范企业与员工劳动关系,使国企员工能进能出;使国企与员工在观念上发生转变;精简员工,提高经济效益;优化组织架构;中层管理应聘上岗;规范企业薪酬体系;融洽企业、员工之间的关系。

  按照国资委改革计划,3项制度改革要解决的问题包括国有企业员工身份不同(有劳务工与正式职工之分),通过改革,使得国企员工身份一致;另外,国有企业员工存在同工不同酬情况,也是国企3项制度改革的重点,国资委试图通过国企改革,使国企员工实现同工同酬。

  高雷称,截至去年年底,深圳国企已实现员工身份置换,即国有企业的劳务工与正式工并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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