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将在明年取消病种限制和起付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5日04:2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生病要住院的低保户或五保户,不用再担心大病医疗救助中的病种限制了,只要经诊断需住院治疗即有望获得救助。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会上了解到,为了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明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在逐步扩大救助覆盖面的基础上,逐步将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重病或重残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同时取消病种限制和起付线。

  救助范围扩大

  边缘群体有望享受救助

  根据全国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资料,应就诊而未就诊的居民中38%是困难群众,应住院未住院的居民中70%是困难群众。因此,为了帮助城乡困难群众就医看病,今年1月—11月,全省共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07亿元,救助城市贫困患者59.5万人次;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88亿元,资助参合213.3万人,救助农村贫困患者57万人次。其中,我市发放医疗救助金1709.93万元,城市医疗救助21.85万人次;农村医疗救助24.37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900.38万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昨日会议透露,明年我省将进一步扩大救助覆盖面,在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纳入救助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将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重病或重残人员纳入救助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充分考虑其他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逐步探索扩大救助范围。在逐步提高救助水平的同时,对救助对象中的“三无”人员、五保供养对象、重病重残人员要给予重点照顾。

  救助比例提高

  取消病种限制和起付线

  我省的城乡医疗救助包括门诊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通常设有起付线或限定病种。为此,明年我省将修订救助办法,把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家庭中的重症病人、慢性病人纳入门诊救助;条件允许的地方,还可以把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重症病人、慢性病人纳入门诊救助。同时,取消病种限制和起付线,提高医疗救助比例。

  救助程序简化

  费用可由医疗机构先垫付

  另外,明年起还将对以往“先垫付再报销”的救助程序进行简化,缩短办理时限。针对困难群众垫付医疗费用困难的实际情况,在受理申请时,对明确的救助对象,经民政部门授权定点医疗机构复核,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救助资金的支付方式和结算办法也将有所改变,救助对象住院治疗,出院后无需再报销。据透露,今后,救助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在救助额度内的,可采取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定期与民政部门结算的办法,减少繁琐的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间,确保医疗救助便民惠民。

  本报记者 李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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