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条款不全可拒签劳动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02:24 长沙晚报

  本报讯(记者 张怀中)长沙新劳动合同范本可以从网上下载啦!昨日,记者从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需要新劳动合同范本的单位可登录长沙劳动保障服务网下载,网址为(http://www.csldbz.gov.cn),也可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连日来,有关《劳动合同法》的话题持续升温,一些读者也向本报反映他们在签订劳动合同中遇到的问题,为此,本报特约请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专家进行详细解答。

  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丢必备条款

  刘先生:前不久我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合同并非劳动保障部门印发的新劳动合同范本。请问在签订合同时哪些内容不能少?

  解答: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必备条款。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如发现必备条款不全可拒签合同。

  不定时工作制不是取消休息

  郑女士:我是一家酒店的工作人员,最近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上约定采用“不定时工作制”,这是不是意味着我就没有休息时间了,必须每天上班?

  解答:我国现行有三种工时制度,即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为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这一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但应保证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服务期违约金缴纳有限制

  马先生:前几天我在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对方提出要对员工进行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如员工违约就要给付违约金10万元。企业这样做合法吗?

  解答:企业和职工签订合同时可就服务期、竞业限制等进行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如单位用在马先生身上的培训费用是10万元,约定服务期5年,则每年分摊2万元,如果马先生已履行了3年服务期,则违约金不得超过尚未履行的2年服务期所应分摊的4万元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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