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之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02:56 正义网-检察日报

  他到一家大公司工作了三年就被破格提拔为项目处处长。这可是个肥缺呀!

  那天晚上,他请了一帮朋友到一家酒店庆贺。

  酒桌上觥筹交错,大家说了不少恭喜祝贺的话。

  他是一个聪明能干的人,当官是迟早的事。大家都这么说,这里面有恭维的成分,但也基本属实。

  只有他大学时的室友未多言。这位同学的神情与酒桌上的气氛格格不入。

  他举着酒杯特意走到同学面前,说:“谢谢你大学四年对我的关照。来,我敬你一杯,以后有用得着我的地方,打声招呼,我一定会尽力的。”

  同学并没有举起酒杯响应,只是说:“我以为你更适合做一名工程师,而不是当一个处长。”

  这话显然是不合时宜的,他尴尬得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不过,他很快又笑了起来,说:“行呀,等我过几年官瘾后,一定再回过头来做一名工程师。”

  大家都跟着笑了起来。

  事后,大家说起那位同学时,都用了“心理失衡”、“嫉妒”一类词语。是呀,自己的同学仕途得意,自己却原地踏步,心里多少会有点不舒服。“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有人这样分析。

  他的仕途果然顺达,官职、权力随着时间而增长。出事时,他已经当上了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后来,他因贪污受贿数额巨大,被判了无期徒刑。

  那天,那位同学去监狱看他。他看着同学,眼泪流了下来。他说:“我还记得你当年说的话。我知道你说那句话的意思。可当时,我真的是恨你恨得要命。”

  同学说:“大学四年,我是了解你的。你不适合管财,也不能有权。遗憾的是,以后我再没有和你谈过。因为我怕说了这些话,我们之间的友情就到头了。”

  他苦笑着说:“唉,一切都晚了。现在反思起来,那个职位于我,真的是不能承受之重呀。”

  是呀,不能承受之重。用人明显不当,又缺乏有效及实质性的制约,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同时,实则也是害了他呀!那么,用人者责任应是几何?想到这儿,那位同学的心情变得沉重了。

李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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