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经营场所每2年重新审核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06:30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本报12月17日讯(记者 熊远帆)近日,省文化厅向各市州文化局发出《关于文化经营场所重新审核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规定要求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求年检的情况外,全省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每2年进行一次重新审核登记。本轮登记时间为今年12月至明年2月。

  我省文化市场这些年来发展迅速,创造了“湖南歌厅”、“长沙酒吧”等文化品牌和文化现象。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网吧私自转让、娱乐场所违规设立和自行注销,演出单位非法从事演出活动,音像制品经营盗版严重等等。

  根据我省实际,经请示文化部同意,省文化厅决定: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年检时间的情况外,全省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每2年进行一次重新审核登记。如因国家有关政策变化或者重大事件发生,需要对文化经营单位提前进行重新审核登记的,由省文化厅发文通知全省各地统一进行。各市州文化行政部门确因本地工作实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对单一市场经营单位进行重新审核登记的,必须具函请示省文化厅,省文化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答复。未经省文化厅批准,各地均不得自行开展重新审核登记工作或变相进行年审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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