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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选会”官员松口:二阶段领投票也有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08:5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8日电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蓝绿阵营对“立委”选举投票方式僵持不下,国民党“立委”谢国梁担心蓝营执政县市坚持采“二阶段投票”,恐遭视为无效投票,甚至被认定是“选举无效”县市,台当局“中选会”秘书长邓天佑十七日在“立法院司法委员会”公开表示,“中选会”虽决议采“一阶段投票”,但若违背“中选会”的一阶段投票,“投票应该还算是有效!” 邓天佑并称,“中选会”经费已拨给各级选务机关,不会有所谓不遵守一阶段就扣补助款的状况,扣补助款“不是我们讲的!” 报道指出,由于陈水扁曾说,有人向他建议,如果泛蓝县市执意采二阶段投票,可以干脆宣布这些县市“选举无效”;邓天佑的说法,明显和陈水扁先前所言不同。 邓天佑此一说法,也与先前台当局“行政院”“绝对不一‘国’两制”说法不同调。台“行政院”发言人谢志伟十七日表示“没有不同调”,一、二阶段与选举结果有效与否无关,有没有效,要问“中选会”。 台“行政院”高层说,这是“对内、对外”两个层次的问题,对内,各地方选委会若违背上级“中选会”一阶段的决议,“其决议是无效的”,相关违背命令之公务员会受惩处;对外,各地方选委会若依法办理选务让人民投票,结果是有效的,即人民的投票结果是有效的。 至于台“中选会”研拟“选举投票日前或投开票当日发生天灾或其它不可抗力情事处理办法”草案,遭蓝营质疑是要替陈水扁“延后选举说”铺路。邓天佑也解释说,该草案规范的“不可抗力”事件,发动权在各投开票主任管理员,不是由“上级”说要延选或停选,并非全台性停选的条文。 另对于“不可抗力”如何定义?邓天佑说,“中选会”专案小组希望希望尽速开会,看能不能在投票日之前完成;台“法务部长”施茂林则说,不可抗力的状况很难举例,但他认同使用不可抗力延选,要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