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国王特赦遭轮奸后被判刑的女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10:2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8日电沙特阿拉伯国王阿卜杜拉昨天特赦了一名遭轮奸后被判刑的女子,该女子遭人侵犯时同一个非亲属的男子同处一辆车子里,违反了回教法规,被判监禁6个月,兼鞭刑200下。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该女人来自沙特东部小镇盖提夫,所以媒体称她为“盖提夫女孩”。2006年211月,她和另一名男子在一辆车内会面时,遭7名男子袭击和轮奸。

  那7个强奸犯后来被判监禁10个月至5年,但教世人觉得意外的是,法官以该女子同无亲属关系的男子同处一车内,违反回教戒律的罪名,判她监禁和鞭打90下。

  当时19岁的女子表示她刚结婚,那名男子是她的前男友,她和他见面是要索回照片,自认没错的她于是提出上诉。不料,主审法官决定加重刑法,判她监禁6个月和鞭打200下。那些强奸犯的刑罚也加重,后来得坐牢2年至9年不等。

  “盖提夫女孩”被判刑的事件在国际上造成很大回响,美国总统布什也对此事表示愤怒。

  昨天,沙特报章报道,国王特赦了“盖提夫女孩”。

  沙特一名法院人士对报章说,沙特王宽恕该女人并不表示他怀疑法院的公正性,沙特王是基于“人民利益”才会这么做。报章引述他的话说:“国王如果确定某个刑法将对受刑者造成心理影响,就会探讨如何减轻人民的痛苦,虽然他确信法官的判决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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