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出事致朋友亡 积极赔款双方和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9日01:55 正义网-检察日报

  驾车出行邀友做伴,不慎出车祸导致朋友死亡,自己受伤又赔了钱。12月4日,由于符合刑诉法有关规定,车主刘玉刚被不予起诉。

  刘玉刚和王某均是河北省馆陶县农民,两人关系非常好。今年春天的一天,刘玉刚驾驶五菱面包车去邯郸市车管所办理车辆年审手续,为解途中寂寞便邀好友王某陪同前往。在深夜返回途中,刘玉刚驾车不慎与一辆重型货车迎面相撞,刘玉刚多处骨折,王某当场死亡。

  交管部门认定,刘玉刚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鉴于刘玉刚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已取得被害方谅解,根据我国刑诉法有关规定,12月4日,广平县检察院决定对其不予起诉。(商凤廷 张赞岭)

商凤廷 张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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