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借用”残疾人证为哪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9日02:44 长沙晚报

  编辑同志:

  我是一位盲人,今年上半年从长沙市盲聋哑学校毕业。今年“五一”节前,一位姓王的老师找到我们4个同学,说有企业帮我们办理保险,把我们的残疾人证和身份证都拿走了。节后,他把证件还给了我们,保险却没买成。后来,我们多次催促,王老师表示保险不会买了。前段时间,我刚在长沙一按摩店找到自己第一份工作。当我把残疾人证拿出来,同事发现我的残疾人证上已经盖上了一个“2007年就业年审专用”章。我很吃惊,这个章证明我去年已经就业,而去年我还是个学生!这事情实在蹊跷,请报社记者调查。

  吴龙桂

  附记:接到吴龙桂的反映后,记者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发现一个惊人的现象:有企业专门“借用”残疾人证逃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借用”残疾人证有猫腻

  “我们只是‘借用’了一下。”记者联系王老师,他表示确实有这么回事,当时是帮在长沙某大药房会计处工作的亲戚刘小姐从学生手上借了几个残疾人证。而刘小姐的态度也显得很坦然,她承认了确实帮单位借过残疾人证,并强调只是“借用”证件,并非安排工作。

  “借”残疾人证干什么用呢?刘小姐说,残疾人证可用来免除部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原来,根据1999年5月颁布的《长沙市实施〈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细则》,长沙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各类企业及驻长单位,按本单位在职人员总数1.5%的比例安排城镇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要向就业服务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金就是差额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保证征收到位,从2005年起,保障金由财政、地税部门实行代扣、代征。一些单位弄虚作假,逃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使得残疾人证一下子“身价倍涨”。

  “借用”现象屡见不鲜

  吴龙桂告诉记者,他现在的同事小谭也是把自己的残疾人证借给别的企业盖章,那家企业不但给他买了保险,每个月还给他200元钱。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假雇残疾人以达到免交保障金的目的,不止某大药房这一家。这种可拿钱、不用上班、白买保险的残疾人证“借用”,在残疾人中已经见怪不怪,他们中很多人都曾出借或正在出借残疾人证。

  “我们的证件可以帮他们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那他们用这些钱的一部分帮我们买保险,付一定报酬,是互惠互利的事情。”盲人陶先生认为,这一切都是公平交易。他认为吴龙桂这种情况,是企业不守诚信造成的。陶先生显得很清楚“行情”:“盲人属于一级残废,一个残疾人证可以顶两个,一般的残疾人证一年只能免两万元保障金,一级残废证可以免四五万元,更值钱!”

  出借残疾人证是违规的

  “出借残疾人证是违规的。”市残联就业中心主任唐德良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七条,持证人对残疾人证要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更别说出卖了。

  唐德良指出,残疾人出借自己的证件,贪图蝇头小利,实际上丧失了自身更多的权益。他表示,国家出台优惠政策是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就业。“目前长沙最低的工资水平已经达到630元,他们只拿到了200元一个月,而且还不能在岗学习生存技能!”

  作为审核部门,唐德良表示,大部分单位都能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有少数单位弄虚作假,企图蒙混过关。审核过程中,必须同时具有《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残疾人证原件、残疾人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等资料。有的企业就从中作假,去年至今也发现过几起。而对那种私下达成协议,企业假雇用残疾人的现象,因人力有限,很难查出来。若一旦发现了这种情况,目前能做到的只能把逃缴的保障金追缴回来,但没有具体处罚措施。记者反映的情况,他表示正在核实,市残联也因此事引起了警觉,将研究出台相关规定规范残疾人证的使用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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