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伟任省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0日09:30 新安晚报

  本报讯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多项人事任免决定,崔伟被任命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并代理检察长职务,梅劲被任命为省交通厅厅长。

  因中央干部交流而调离安徽,柯汉民提出辞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本次会议根据有关规定,接受了柯汉民的辞职请求,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按有关法律程序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会议决定任命崔伟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职务,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会议还通过决定,免去宋卫平的省交通厅厅长职务,任命梅劲为省交通厅厅长。(本报记者 胡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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