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圣诞大型活动要经公安机关许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08:24 法制日报

  本报南昌12月20日电 记者李青圣诞节临近,不少商家纷纷打出“圣诞”牌,计划举办各种圣诞活动。记者今天从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获悉,今年南昌市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在圣诞节期间举办的各类活动,须经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并签订安全责任状。

  据了解,南昌市公安机关从12月中旬开始就提前介入,对辖区内的大型商场、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场所圣诞节期间举办活动的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重点掌握娱乐场所“平安夜”、“圣诞夜”举办活动的数量、规模、时间、内容等基本情况以及商场、超市促销活动情况。根据“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该市要求举办圣诞活动的商家作出安全承诺,并将活动的安全保障方案报辖区派出所。对于未制定和落实安全保障方案的,没有得到公安机关行政许可的,公安机关将对活动进行依法取缔。

  为确保圣诞节期间人员安全,南昌市还规定,12月24日“平安夜”、12月25日“狂欢夜”期间,公安机关将严格控制场所内容纳人数,禁止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严禁歌舞娱乐场所超员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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