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经验”奏出和谐音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08:24 法制日报

  多元化机制成功调解民事纠纷29937件

  服务科学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

  本报记者 于呐洋

  如果社会和谐是一首乐曲,那么每个老百姓都是其中一个跳动的音符,而人民调解正是这些音符之间的“润滑剂”、“减压栓”,当音符失音、哑音,当老百姓权益受损、产生矛盾纠纷时,人民调解往往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古老的“东方一枝花”正在北京市朝阳区绽放,成为今天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近日,北京市委决定在全市推广“朝阳经验”,推动奥运之年的和谐社会建设。

  律师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参与人民调解

  点击:奥运村地区拆迁案例

  2002年,朝阳区洼里乡———现奥运村地区,被规划为奥运场馆建设用地。为保证场馆建设的顺利进行,规划区内的3000余户居民必须限期拆迁。

  北京市恒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徐蓬受朝阳区司法局的指派,进驻该地区。徐蓬带领律师在拆迁现场成立了“法律服务站”,24小时免费接待群众的拆迁咨询,向前来咨询的上千名村民宣讲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奥运场馆建设用地拆迁最终顺利完成,3000多拆迁户无一户上访。当时,在朝阳区的拆迁工作中,是惟一一个没有上访、零投诉的拆迁工程。

   点击:律师参政提案

  作为北京市第十届政协委员的朝阳区律师刘子华,针对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向北京市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北京市政府房管部门应加大对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监督力度的建议》的提案。

  北京市建委小区办承办该提案后,及时制定了相关政策,设立专款账号,限期要求各开发商将扣留的代交公共维修基金上缴至专款账户。在短短的两个月内,该账户共收到基金70多亿元。有关部门还联合组建了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保管已上缴的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得到了有效的监管,广大业主的利益得到了有力保障。

  2003年10月,朝阳区组建了区政府法律顾问团。4年来,律师们共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53项重大涉法事件,提供了100余次法律论证和建议,起草和修改合同40余件;共参加区领导信访接待273次,参与接待来访群众2470批次14208人。同时,律师积极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调解,仅2007年1至11月就调解纠纷4942件。

  2007年年初,在朝阳区人大政协的换届选举中,徐蓬等10名律师当选为朝阳区政协委员,还有两名顾问律师当选为区人大代表。“律师的职业道德告诉我们,不是只有金钱才是利益的驱动,我们的职责就是要为广大老百姓服务。”徐蓬说,律师应积极参与到各种形式的法律服务中来,利用自身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方面的优势,真正的服务社会。

  “朝阳区现有律师事务所410家,执业律师6000余人,占北京市的40%,人均占有律师数量居全国之首。我们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条件,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打造精品化调解员队伍,律师已成为调解工作中的骨干力量。”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局长荣容说。

  朝阳区的律师服务已走进社区、走进乡村。目前,朝阳区527个社区(村)已全部建立法律服务室,43个街、乡与46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作协议。每个街乡至少与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律服务平台,每个社区的居民如有法律需求,都能够找到一名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使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在社区内就能得到满足。

  多元化联动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纠纷

  【案例一】

  一天中午,火辣辣的太阳烤着大地,朝阳区一个居民楼前却围满了人,两个男人喊着要跳楼。原来,这是一起因酒楼拖欠供货商货款而引发的纠纷。当事人“跳楼”意在胁迫酒楼结算拖欠的货款。

  司法所长和两名联合调解室的调解员一同快速赶到现场,他们在楼下劝说着当事人,派出所民警上楼将两名当事人搀扶下楼。随后司法所长、调解员、民警立即展开调解工作,经过5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调解成功。

  点评:2004年底,朝阳区司法局与朝阳公安分局在全区48个公安派出所建立了治安纠纷与民间纠纷调解联合接待室,每个联合接待室配备两名专职调解员和两名民警,形成联动机制,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案例二】

  2007年11月1日上午,陆某以公司董事长名义召集公司执行经理刘某、办公室秘书及专职司机开会,宣布因公司经营不善今日停业,同时解聘现任经理及员工,要求上午办理接交手续。会后,陆某组织人员强行要求刘某交出办公用车,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和肢体冲突,陆某报警。在调解员的主持下,陆某当场向刘某表示歉意,刘某随即也转变态度,答应按要求办理各种交接手续。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最终圆满解决。

  点评:为有效化解区域内的劳动纠纷,朝阳区司法局与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法院密切合作,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朝阳区劳动纠纷调处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筹建朝阳区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并形成“三联合一拓展”的工作机制,即联合排查、联合调处、联席协作会商,向企业拓展,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案例三】

  2007年8月,北京天鸿宝地物业有限公司向三里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幸福一村小区9号楼的82户业主拖欠物业费纠纷,其中大部分物业费都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业主拒绝交费的原因是“管道流黄水危害身体健康”。管道流黄水是由于开发商施工时使用的劣质管材所致,物业公司曾多次进行维修,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调解员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82户业主中的69户与物业公司达成了协议,清偿了拖欠的物业费,调解成功率达到82%。

  点评:针对近年来物业纠纷持续上升的新情况,朝阳区司法局与区建委、规划局、信访办协调,组建了区物业纠纷调解指导暨调解委员会、街乡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社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站三级组织网络,吸纳专业律师,指导调处各种疑难、复杂的物业纠纷。截至目前,基层调解组织直接调解或接受法院委托调解物业纠纷1886件,调解成功1553件,成功率82.3%。

  【案例四】

  2006年7月11日,北京通州农民司某骑自行车与朝阳区市民蒲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其颈椎骨折。双方就赔偿产生分歧,司某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诉讼。

  此案是朝阳区司法局与朝阳区法院启动诉前调解联动工作机制以来,法院委托调委会的第一起民事纠纷。经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对双方进行调解和法律讲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蒲某支付了全部赔偿款。按照人民法院最新的诉讼费用收费标准计算,这起案件为纠纷当事人减少诉讼费用8510元。

  点评:为实现人民调解与法院诉前调解的有机衔接,朝阳区司法局于2006年底与区法院制定了《关于建立诉前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及实施细则,明确了司法局、法院在诉前调解联动机制中的职责分工,并探索形成六项机制,对调解不成诉至法院的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前期收集的证据材料及调解方案,经法院审核后,可作为诉讼阶段的相关证据材料使用,实现证据的衔接,减少诉讼阶段的工作量,提高调解组织公信力。

  目前,朝阳区已初步建立起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互为补充的多元化纠纷化解体系,有效化解各类纠纷。仅2006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32094件,调解成功29937件。人民调解工作职能的有效发挥,使区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在2006年首次下降,出现历史性拐点。

  近几年来,朝阳区不断充实壮大调解员队伍,司法助理员、律师、人民调解员、“首席调解员”在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中,演奏着每一个和谐的音符。现在,朝阳区共建立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43个,建立基层调解委员会751个。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事业、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形式、全方位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已基本形成,最大限度地扩大了人民调解网络的覆盖面,真正做到了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全区共有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171个,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8个。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