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和谐发展 促进双流腾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3日11:44 法制日报

  ———双流县2007年政法工作回眸

  

稳定和谐发展促进双流腾飞

  双流县检察院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稳定和谐发展促进双流腾飞

  为方便当事人,巡回法庭开进了医院

  

稳定和谐发展促进双流腾飞

  社区干部深入群众家中调解纠纷

  “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四川省双流县委政法委及政法各部门切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成都市近郊大县,双流县已连续7年跻身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行列,在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中排名第37位,位居西部第一。如今的双流,已成为一座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希望之城。双流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政法系统广大干警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高举旗帜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双流县委政法委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统筹兼顾好各项政法工作,围绕提高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政法委新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政法委在加强和改进县委对政法工作领导中的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坚持和落实好政法委委员会议、重大事项汇报议决制度,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完善机构设置和各项管理制度,注重提高政法委机关干部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领导、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法工作的本领。结合规范化建设,指导各部门开展“以案析理”,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执法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为认真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双流县委政法委加强执法督查督力度,定期召开案例分析会,一方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的负责人及办案人员观摩庭审,在庭审中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另一方面选择在各办案环节中有瑕疵的案例进行评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真正形成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从而更好地促进政法部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双流县委政法委会同县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对周边县、市政法部门有关政法部门职级待遇考察,结合该县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关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业务人员晋升职级的意见》。从根本上解决了全县政法部门干警非领导职务晋升的问题,把“从严治警、从优待警”落到实处。同时理顺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把好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审批关,协助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好政法干警。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从今年5月份起,双流县委政法委在全省政法系统中率先开展评选“十佳政法干警”活动,活动由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事局、县总工会共同组织开展。首届“十佳政法干警”的评选以全县政法部门工作一线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情况和工作实绩作为主要评选条件,活动分为宣传动员阶段、民主推荐阶段、考察了解阶段、媒体宣传与公众投票阶段、公示阶段、材料上报阶段和表彰命名阶段,特别是在媒体宣传与公众投票阶段阶段,全县有35万人次参与投票活动;经过综合考评,对评选出的“十佳政法干警”,在建党86周年之际,双流县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对他们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评选活动对进一步树立政法队伍形象,增强全县广大政法干警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政法部门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县委政法委切实加强对政法部门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检查,在统一思想认识、统筹协调部门关系、解决共性问题、保持各部门之间制度建设协调统一等方面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确保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协调和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做好法律、法规和执法工作制度的衔接配套,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单位,政法委将挂牌整治,直到问题彻底纠正解决为止,不断增强整改效果。同时协助政法各部门培养、创建好本地区、本系统的执法示范单位,树立各个岗位、不同警种、各个层面的执法先进典型,抓好全面推广,整体提高执法水平。

  双流县人民检察院以狠抓检务督察为切入点,使规范化建设呈现出自己的特色。通过调查研究,该院制定了新的《检务督察暂行规定》,新的规定有督察任务明确化、督察内容扩大化、督察程序规范化、督察处理层次化四个特点。在检务督察的工作中特别注重抓五个环节,一是坚持定期督察,促进干警增强自律意识;二是注重重点督察,提高干警规范行为意识;三是采用轮流督察,培养干警参与管理意识;四是定期通报结果,落实督察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完善督察措施,不断提高督察工作效率;该院将督察结果与干警的晋级晋职、评先选优、检察官等级评定、主诉检察官评定、主办检察官评定等相结合,从而促进检务工作的公正高效运行。

  通过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全县政法干警在工作中既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又切实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强化了证据意识、时限意识、程序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如今,执法为民的观念已化作双流广大政法干警的思想灵魂,融入到干警的血液之中,体现在每一个干警执法办案的具体行动上。

  明确形势勇担责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随着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各种社会矛盾的显现,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双流县广大政法干警进一步增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全局,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政法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政法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扎扎实实地做好新时期的政法工作,切切实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双流县公安局以“三基”工作为抓手,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着力点,促进公安工作迈上新台阶。该局党委2006年提出了“三年内使公安三基工作与双流百强县地位相匹配”的总体目标,县政府一次性给公

  安部门划拨了建设专项资金和无偿用地40亩,用来恢复8个镇的8个派出所建设;县政府还先后投入专项资金,全力打造触角灵敏、覆盖面广的“天网工程”,设1个主控中心、7个分控中心、500个监控点位,实现对全县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的控制和管理。县政府还将公安经费年初预算安排逐年提高近一倍,为加强公安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经费保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2006年至今筹集资金为基层配置警用车辆190台,并一次性投入200万元为基层派出所配备了防弹背心、防暴枪等警用装备。特别是2007年11月,双流县公安局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将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纳入城乡建设长期规划之中,按照“分级负担、区别对待、保证经费、确保质量”的原则,解决每个社区和农村警务室5万元的建设经费,并按照公安部关于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的标准,全面完成111个规范化、标准化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由政府出资招聘了111名协管员。双流县公安局在警力紧缺的情况下,优化配置警力资源,完善警力下沉机制,使一线和派出所警力占到全局民警总数的94.02%,其中派出所警力占到全局民警总数的50%以上,从而做强了基层。该局还通过完善干部考察考评机制、后备干部培养机制、建立民警轮岗交流机制、完善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基层民警的工作热情。三基工程建设的推进,推动公安业务工作的良性发展。2006年、2007年,双流县刑事发案大幅下降,破案率逐年提升。据成都市城调队调查统计,双流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名列全市第三,在成都近郊区(市)县中位列第一。

  改善民生加强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和谐是民生之本。在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人们的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双流县政法各部门深刻认识到这一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特征,深刻分析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正视矛盾,积极化解矛盾,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司法公正等多方面的需求,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全力服务双流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双流县人民法院把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水平作为司法为民的切入点,不断更新理念,探索规律,创新机制,以“案结事了、胜败皆服、定纷止争”为目标,努力把调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走出了一条“调解多、判决少、上诉少、申诉少、服判息诉率高、公信度高”的审判工作新路子。在具体的工作中,全院工作人员通过开展“新时期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大讨论,牢固树立“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和审判意识,并将调解工作纳入全院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该院在不断加强诉讼调解的同时,积极探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对接,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范畴,一方面做好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另一方面,建立法官与调解组织“结对、指导责任到人”机制,并将指导人民调解业绩与目标责任挂钩,形成人民法院与人民调解员的联动机制,构建了“大调解”的统一格局。在具体调解工作中,首先把调解工作延伸至案件受理之前,形成诉前调解机制,构筑起一道保稳定、促和谐的防线。同时,力争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落实到诉讼的各个环节,从立案到执行,实行全程调解,不放过任何调解机会,最大限度地促进了社会和谐。2007年,双流县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69%;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为92%。执行和解率为10%;行政案件协调率为17%。民事审判第二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民商事审判先进集体”,华阳人民法庭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双流县司法局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夯实法制宣传和基层工作两个基础,建立完善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基层工作督促指导和社会重大矛盾纠纷介入服务三大机制。目前,全县已构筑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县的人民调解四级网络[即县、片区、镇(街道)、村(社区)],在矛盾调处中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运用法律通过司法、行政和民间途径,积极参与协调处置重大矛盾纠纷工作。近三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平均每年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000多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一直保持在99%和98%以上;防止民转刑27件,防止群众械斗28件,防止群众上访124件。全县90%的村、社区实现无民转刑、无群体性械斗、无群体性上访,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如今,双流县政法各部门,正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全力维护双流社会和谐稳定,为争创国家级“平安县”全力拼搏,创新工作,为在“试验区”建设中先行先试保驾护航,为双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着坚强有力的保障!

  文/图 魏红兵 韩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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