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史:宋时广州蕃商多 官家专设共乐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3日15: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记者 邓琼

  越南富商建豪宅 珠玑香贝放床榻

  金腰带、金戒指、鎏金龙纹手镯……随着“南海一号”这类文物逐一亮相,人们纷纷猜测,船上是否有一位身形魁梧、风格夸张的异域富豪!不过,在宋朝的广州城,这样穿金戴银的外商应该不会引人围观,因为实在是并不稀罕!

  有阿拉伯史籍记载,唐朝末年黄巢起义攻进广州城的时候,城中就有伊斯兰教徒、犹太教徒约12万人!这个数字也许夸张,但宋朝年间出入广州的蕃商数量比唐朝更多却是事实。为了加强对侨民的管理,政府专门划出街区(可能在如今的光塔街一带),供外商侨眷聚居,称为“蕃坊”,也叫“共乐楼”,很有点天下大同、其乐融融的意思。

  因为出海航行要靠季风帮忙,为了船借风势往往要等上几个月甚至半年,所以很多外商索性带着家眷来经商。在广州赚了钱,又差遣手下人回国运货,自己则坐镇广州或者把货物贩运到中国内地其他地方去,有的甚至是一住上十年不回国,快速致富的大有人在。曾经有人看到一位来自越南的富商,在广州建起豪宅,每天挥金如土,家里就随随便便把珠玑香贝乱放在座位床榻上,以显示实力。让人不禁猜测,当年的广州不仅“万国衣冠,络绎不绝”,而且社会治安也十分了得!

  蕃商掉进温柔乡 天子促其运蕃货

  来说一位阿拉伯商人蒲亚里的故事。

  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蒲亚里以贡使身份带来了“大象牙二百九株,大犀三十五株”。这可是一宗大买卖!因为如果按照市场价,大犀每只值二三十贯,象牙每只大约值五百贯,合计货值高达十五万贯,比当时泉州港的全年市舶收入还多!但是别忘了,这些东西都属于官府统购,不能私自进入市场流通,所以价钱得官府说了算。所以尽管公家给的估价才五万多贯,但蒲亚里还是接受了。即便如此,广州市舶司还是难以一次凑足这么多钱,于是只好把一半货物出售筹钱返还。这一拖就是3年,直到1134年蒲亚里才算拿到了本钱。

  哪知祸不单行,钱刚一到手,就有数十名贼人上了蒲亚里的船,把他的银锭金帛尽数劫走,还杀死了四个蕃奴。为此,广州政府大为震怒全力搜捕,还把当职的巡官降职查办。也许是为了表示安抚,也许是看中了这位富商的实力,有一位官员右武大夫曾讷把自己的妹妹许配给他,蒲亚里果然掉进“温柔乡”,乐不思归。这一来可急坏了还盼着他继续往来做大生意的地方政府,于是有人向皇上告了一状,搞得宋高宗也出来说话,让人“劝诱亚里归国,往来运蕃货”。

  这不难看出当年外商在广州的地位之高,一次买卖就足以让广州市舶司周转不灵,当真富可敌城!而且政府对他们非常看重,一个蒲亚里沉湎闺房、不思进取,居然还会惊动到当朝天子!

  不过,也怨不得人家蒲亚里的大舅子,因为在宋朝的广州,蕃商与一般女子通婚本来就是不被禁止的,除非是皇室宗女“外流”才会有人管。而且即使是对在广州境内犯法的外国商人,虽然没有“外交豁免权”,但处罚上还是内外有别,例如若本来按中国法律应该处以杖刑打屁股的,对他们就改成打背脊了。

  家养黑奴成时尚 老幼皆爱吃槟榔

  外商在广州,而且后来逐渐与华人杂居,也改变了广州人的生活。

  泛滥一时的香料之风自不待言。除了熏焚之用,什么都敢吃的广州人甚至效仿蕃商而将香料用于烹饪。当时广州老百姓不分贫富、不论男女老少都爱吃槟榔,有人就学外商将香料加入槟榔,抵御瘴疠之气的功用更加明显,一时风行全国。发展到绍兴年间,临安城的御膳竟将香药搬上了皇帝的宴席!

  家养黑奴也成了当时广州富贵人家的“时尚”,如同今日香港富家雇“菲佣”,史书上记载“广中富人多蓄鬼奴,绝有力,可负数百斤”说的就是这回事。这些黑兄弟们大多是阿拉伯商人从东非贩运而来,“色黑如墨,唇红齿白,发鬈而黄”,虽然语言喜好与广州格格不入,却性情淳朴,而且也不逃走,时间长了还能听懂粤语。不仅一般富人家有黑奴,地方官吏居然也不落伍,当时有诗人丘睿所作《赠五羊太守》中就有“碧眼蛮婢头蒙布,黑面胡儿耳带环”的诗句。

  在今天的粤语里,还能考证出一些波斯大食商人所用的词汇,比如说商品名称中的“祖母绿”,就是大食语“zummurrud”的译音;粤语总常用的“污糟”,也是阿拉伯语中的“小净”一词转译而成。

  (编辑:Wi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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