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乞讨危重病人 厦将基本医疗救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4日02:14 东南快报

  下月起,厦门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将免费对城市流浪乞讨病人中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下称流浪乞讨病人)提供基本医疗救治,并对收治的流浪乞讨病人建立完整病人档案。

  近日,厦门市政府出台《厦门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救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流浪乞讨病人救治经费由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纳入市民政局部门预算统一管理。

  根据该办法,流浪乞讨病人被送到非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抢救的,该医院应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流浪乞讨病人先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送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救治。

  “严格按医疗服务价格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服务用药目和诊疗目录的规定实施救治”,该办法明确要求,救治费用结算按先记账后结算原则,每季度报市民政局审核后拨付资金。

记者 许蔚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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